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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嵩明县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》规定,嵩明县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试已经结束,现将考试综合成绩进行公示:

一、考试综合成绩计算

考试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40%+体能测试成绩(男子1000米跑步成绩×50%+立定跳远成绩×50%)×20%。

二、公示时间

2023年6月20日至6月24日(公示5天,含节假日)。考试综合成绩见附件。

三、体检、政审安排

1.进入体检、政审等后续程序的考生,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,不再另行发布公告。请进入后续程序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,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体检、政审等后续程序的考生,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2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3.体检结束后,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,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进入后续程序的考生如有自愿放弃的,需于2023年6月26日前向嵩明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(206办公室)提交本人放弃申请。

2.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嵩明县纪委县监委、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。

电话:

嵩明县纪委县监委:

0871-67911125

0871-67924684

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0871-67913814

嵩明县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

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6月20日

附 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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